第14章_一盏春光[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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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喂,你叫什么名字?”

  “你为什么不理我?”

  “你怎么这么没礼貌,我都告诉你我叫陈昭了,只是说个名字,有这么难吗?”

  十七岁的那个傍晚,2004年的初秋。

  昏暗的小巷,没有要到纽扣、转身离开的少年,和她一路跟随而来的叽叽喳喳。

  倒不是没有觉得小小丢脸的时候。

  可是看他沉着脸、几度唇角微抿又不好怎么还嘴的样子,当年的她,总忍不住存着逗人的心思,不把他折腾得给个回应,偏不罢休。

  末了。

  或许是被她吵得不堪其扰,这少年沉默了一路,在小巷拐角处,又突然顿了步子,微微侧脸看向她。

  他分明生了一副冷清眉眼,可这日霞光将尽,恍惚将他棱角都衬得温柔,从她的视线望去,垂眼时长睫微颤,亦不再那么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不可攀。

  “钟绍齐,”他说,“克绍箕裘的绍,齐家治国的齐。”

  ……克、克哨机球?

  陈昭没听懂。

  可至少问到了名字。

  她由此心满意足,亦适可而止,在这停住脚步,只冲人挥了挥手,“那就谢谢你咯,钟同学!——”

  尾音拉得绵长,依旧不改话语间有意无意显露的顽劣趣味。

  但十七岁的钟同学并没有因此回头。

  他只是兀自穿过小巷拐角,走到大道。

  一辆宝马E46堪堪停稳在路边,司机匆匆下车,为他打开车门。

  和这恭敬的动作一起,随之而来的是十年如一日的“夫人说”。

  “少爷,夫人说今天晚些时候会回来一趟。请您把近期的校内成绩单准备好,顺带把六国语言训练、时事政论,以及马术、击剑、高尔夫球……各方面的相关知识都温习一遍,她会抽查。”

  他没有答话,只弯腰坐进后座,复又脱下不知何时沾了些许灰尘的礼服,搭在手肘。

  随即抱住手臂,以一个极度防御的姿态倚着靠背,闭目假寐。

  幽闭的车内空间,除了《蓝色多瑙河》的钢琴曲,和司机的几声叹息,再没了旁的动静。

  那天晚上。

  回家以后,陈昭从自己为数不多的几本“藏书”里,翻出本破破烂烂的成语字典,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查。

  在昏昏欲睡之际,才总算凭借着模糊的读音记忆,找出了那个堪称比生僻更生僻的四字成语。

  克绍箕裘。

  出自西汉戴圣所著《礼记·学记》,原文写道:“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为能够继承父、祖的事业。

  真是个……好名字。

  但似乎,也是个沉得能把人肩膀压弯的名字。

  陈昭叹了口气,把书一盖。翻了个身,又从校服口袋里掏出那颗漂亮精致的黑曜石纽扣。

  因着电压不稳,她房间里的灯老是忽闪忽闪个不停,那纽扣也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光影流转,莹亮剔透。

  十七岁的陈昭,并不匮乏于那个年纪的少女心事。

  她抬头,看着电灯,忽然蹦出一句:“闪三下的话,就代表你以后会对我有意思哦。”

  话音刚落,那白炽灯似有感应,“蹭、蹭、蹭”三下,几度“挣扎”过后,才又恢复微弱的亮光。

  陈昭:“……”

  她眨巴眨巴眼。

  却又蓦地一笑,把头埋进被子里。

  两只白净纤长的手臂伸出被子,像对小翅膀,活蹦乱跳地挥。

  那天之后,她开始在各种地方“巧遇”钟同学。

  临安女中和耀中相隔不过一条街——再加上,校服都是一个色系,围墙……也不算太高。

  所以,只要提前踩好时间点,陈昭总能在吃午饭或放学的时候,和他打个照面。

  “钟同学,又见面了!”

  “钟同学,你今天午餐吃什么?我知道校门口那边有一家超好吃的麻辣……喂,别走呀,你上次救了我,我请你吃饭!”

  “钟同学,你、你今天怎、怎么提前走、走了……呼……我,我差点……不是!我是路过、路过。”

  她满腔热切,不顾旁人眼光,偶尔还会把自己兼职打工的时候老板娘送的小零食拿来跟他分享。

  也有气急败坏对方过分冷淡的时候,说两句气话、几天瞧不着人影。

  而钟同学只会拒绝,只会沉默,只会目不斜视地走开。

  至于陈昭,咬咬牙关生几天气,又觉得自己生气的理由实在有些莫名其妙,自我开解完了,第二天,又会在下午放学的当口,拍拍校服上的灰,装作巧遇地等在耀中的校门口。

  这一等,是整整一个学期的风雨无阻。

  等到高二下学期,等到那个,在很多人记忆里都无关痛痒的一个周末。

  一切才有了微妙的转变。

  ——虽然后来陈昭才知道,对于许多香港的民众而言,那倒算是个变局的大阴天。

  那一天。

  香港钟氏集团年届四十的太子爷钟礼扬,及其膝下长子钟邵坤,在一场恶性车祸中双双殒命。

  钟老爷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在香港商会年度会议上当场陷入昏迷休克状态,整个香港股市骇然大动,风起云涌。

  而那时,尚且对这一切一无所知的陈昭,只是与往常无二,放学以后一路跑来耀中,等着和走出校门的钟同学迎面遇见。

  可足足等了大半个小时,早已经到了他往日离校的时间,却迟迟没有人出现。

  路边,那辆经常开来接他回家的宝马车上,司机频频看表,着急的情绪比她更甚。

  陈昭默然半晌,忽而扭头,转身往来时的方向小跑而去。

  尽管闹得气喘吁吁、扶着膝盖大喘气。

  在昏暗的小巷角落,却果不其然,传来那股夹杂着川贝药香的烟味,

  依靠着墙壁,钟绍齐纤细而骨节分明的手指夹着还剩大半的苏烟,烟雾缭绕间,面无表情地向她看来。

  “你来干什么?”

  陈昭一向在他面前“没大没小”,咋咋呼呼惯了,他虽然并不怎么回应,至少从不对她这样冷言厉色。

  故而这一声问出口,实在叫她一下有些不知所措。

  呆站在原地,好半天,方才挤出一句颇不合时宜的:“是、是不是快要错过晚饭时间了?我……我请你吃饭吧?”

  他盯着她,掸了掸烟灰。

  许久的沉默。

  就在她以为要又一次被无声拒绝的当口,钟绍齐将烟头碾灭,扔进垃圾箱后,直起身来,看向她。

  声音嘶哑,却依旧稳重,说的不过一句:“走吧。”

  他们从小巷出去。

  陈昭带着他绕过三两个拐角,刻意避开了通往耀中校门口那条路——甚至无需他提及什么不想面对的借口,她对于他突如其来的逃避情绪深谙于心。

  然后,就这么拐到了一家叫“陈记麻辣烫”的小店。门口是灶,里头是桌,坐着的上到吹啤酒的四五十岁大汉,下到七八岁点那么一串两串的小孩,总之是人满为患。

  钟同学抬头看了看牌匾,默然。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超好吃的那家麻辣烫!”

  陈昭闻着香味,一瞬间把恼人的心情抛之脑后,顺手拽过他衣袖就往人声鼎沸的小店里走,“我跟你说,一定要试试这里的麻辣辣汤底,超级好吃还醒脑!”

  钟绍齐:“……嗯。”

  他任由她拽,没把手撤开。

  两人最终在最里的一张小桌上落座,陈昭自告奋勇,到那头选菜付钱,而钟绍齐侧过头,确定她的视线不曾往这边瞄,这才拿起桌上卷纸筒,接连扯下几格粗纸,将桌面上没擦干净的油污细细抹净。

  等到陈昭想起回头,他已经将废纸扔进一旁的垃圾篓,而后手肘抵住桌面,摆手,示意她随便点就好。

  或许是为了照顾她的情绪,他并不显露一点对这家店的排斥和不适应,末了甚至起身,帮陈昭将冒热气的瓷碗端到桌上,又用开水烫了碗筷——

  这才有些笨拙地挑着碗里的青菜,尝试性地吃了一口。

  ……老实说,并不好吃。

  劣质的食材几乎一瞬间在他嘴里无所遁形,让人忍不住反胃蹙眉。

  香辛料味道太重,油腻,和他一贯的口味也不合。

  但一旁的陈昭似乎半点也没察觉,对她而言,偶尔来吃有荤有素的麻辣烫,是难得改善生活的大手笔。

  见钟绍齐吃得慢条斯理,还满面疑惑的问了一句:“不好吃吗?”

  他摇了摇头,低头继续吃。

  吃了半晌,忽而又若有所思地,眼角余光一瞥。

  他的碗里,肉尤其多。

  而陈昭的碗里,全是些青叶菜,偶尔夹杂那么几颗可怜兮兮的……红色的肉丸子。

  他微微蹙眉,没再说别的话,只埋着头,将一整碗麻辣烫吃了个干净。

  ——当然,等到一贯细嚼慢的钟同学吃完,陈昭已经眼巴巴看了很久。

  那时,时针已经指向七点。

  他校服口袋里的手机,也早已从一开始的震动不停,到现在,没了半点动静。

  莫名其妙地,他松了口气。

  陈昭看在眼里,问了一句:“好、好吃吗?”

  好吃到都叹气了?

  钟绍齐闻声,并没接话,好半会儿,却突然笑了。

  虽然是低垂着视线,微微颔首,但唇角的弧度依旧隐隐可见,连带着整个清冷的轮廓都变得生动。

  他轻声说。“很好吃。”

  格外温柔的语气,对她说:“谢谢……陈昭同学。”

  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里,吃完饭,钟绍齐送她到公交车站。

  等车的间隙,他突如其来地问了她一句:“你觉得钟绍齐这个名字怎么样?”

  没头没尾的一问。

  她如临大敌,唯恐自己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只得强撑自信:“好!蛮好的,我觉得,很有担当,又、又很好听,”她瞥了一眼钟绍齐的脸色,急忙又补上一句,“……咳,不像我,其实我原本叫招娣,可难听可俗了,还好我爷爷做主,帮我改了,叫陈昭——昭昭。”

  悠悠乾坤共老,昭昭日月争光的昭昭。

  难得记住人名字的钟绍齐,默默在心里把她的名字描摹一遍。

  而后他问:“那要是我不叫这个名字了,你还觉不觉得这个名字好?”

  陈昭愣了愣,有点不明所以。

  好半天,她挠了挠头发。

  “那、你叫什么名字,名字是无辜的嘛,就像,嗯,大家喜欢你,也不是喜欢名字,是喜欢你这个人啊。退一万步,我,我也是,只是因为喜欢……你,才这么说。”

  前言不搭后语。

  钟绍齐:“……”

  远处的公交车驶来,很快停在眼前。

  几个同样搭车的路人已经争先恐后地往上挤,而她攥紧兜里的公交卡,看一眼车,又看一眼钟绍齐。

  某一个瞬间,她突然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侧过头,踮起脚尖。

  她亲吻了十七岁的钟同学。

  ……的侧脸。

  “其实我一直都不是偶遇我是故意去蹲你的,而且我每天都翻墙过来真的只是希望看你一下,你要是问我为什么喜欢你我就说喜欢你的脸但是其实也不只是这样我还有很多很多很多喜欢你的地方……总之我、我觉得,我觉得我特别喜欢你!”

  她像倒豆子一样闭着眼睛把话说完,飞也似地转身就窜上了公交车。

  天不怕地不怕的陈昭,在他面前,像个鹌鹑一样瑟瑟——又像个不怕死的麻雀,叽叽喳喳。

  虽然她之后曾对他说过无数次的喜欢,但这至少是最开始、也最紧张的第一次。

  是故,在偶有褪色的青春回忆里,总是明艳如初。

  她没敢去看钟绍齐的反应,只深呼吸半晌,方才调整好心情,在公交车上找了个后排的空座坐下。

  一坐下,她把公交车卡塞进另一边的兜里,忽而摸到了什么,愕然低头。

  她摊开手。

  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了她的口袋的——

  是又一颗,漂亮的黑曜石纽扣。

  那天晚上,钟绍齐感冒了。

  站在公交车站,被风吹的。

  司机匆匆赶来接他时,他默然不语,钻进车里,忽视了对方的絮絮叨叨,兀自看着窗外出神。

  良久,他突然问了一句:“女孩子是都会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吗?”

  前视镜里,司机满脸愕然,连嘴上的唠叨,都霎时间断了话音。

  “算了,”又是半会儿,他收回视线,闭目养神,“……不喜欢,就下次换成别的。”

  反正,会有很多很多下次。

  如果是她的话,他……不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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