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_一盏春光[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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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

  “宋思远究竟是个什么人呢?我一直也没看清楚,我自知对他的爱过于浅薄,不够深刻,所以穷此一生,都总在从其他宋家人的身上找着他的影子。

  宋笙像他,心机叵测,又不乏良善,可惜少了一点从容;

  宋致宁像他,纨绔皮囊,心肠清冷,可惜论及手段,宋致宁是幼儿园刚毕业,宋思远已经荣晋博士后,段数实在差得太远。

  ……好吧,我还是得承认,每个人都有点像他,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他。

  我是因为遗憾才思念他,我很清楚。

  但我依旧觉得值得。

  别人有别人的爱法,这就是我的爱法,辜负也好,浪费也罢,这是我爱一个人,所能做的全部了。

  ——2019年,洛一珩写于忏悔书。”

  宋思远死在洛一珩刚满二十三岁的那个秋天。

  死时疑似被枪杀,却因为车祸引发的剧烈爆炸,一切痕迹消失殆尽,据传凶手也死于那场大爆炸中,尸骨无存。

  这场惨祸带来的最直接后果,无外乎是因为宋思远的死,无需任何股权优先转让协议,根据他死前立下的遗嘱,他手中所持有的百分之七恒成地产股份尽数归于宋笙手中。

  关键少数的绝地反击,让这位无人看好、蛰伏多年的宋二小姐在宋达死后,一举拿下恒成地产的大头,成为当之无愧的第一股权人。

  效率奇高,高得让人侧目,又难以说明,怕引来一身腥。

  为此,这案件倒还被顶上过几天热搜,可惜无数的阴谋论来了又去,最终还是被一个个限流压下,无人再讨论。

  葬礼那天,或许是为了减少外界讨论,守卫还尤其森严。

  洛一珩赶在最早的那批人一起到场。

  他身份上够不着宋家的门槛,算是沾了周湛的光,才得以与一众非富即贵的豪门贵胄走过那盖着黑布的玻璃棺——原本应当是透明的,可据说他死得太不好看,有碍观瞻,也就这样遮着,等火化了,成了一罐子灰,或许还能更体面些。

  由始至终,人们对于洛一珩和宋思远的关系,不过还停留在最开始那场酒后乌龙,抑或是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方面追求,就连这,也只是圈子里一些人的心照不宣,所以,到宋思远死,洛一珩与一群前来送别的男男女女,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当他面无表情绕过那玻璃棺,放下鲜花,一颗眼泪都没流的时候,大家也不觉得有多诧异。

  他把一切都藏得很好。

  爱也好,憎恨也罢,还有遗憾,有愤怒,有无以言表的哀恸。

  一切的一切,在他把戒指取下,藏进最深的柜子里,把有关宋思远的痕迹层层清除,把最后联系的手机也焚化销毁的时候,就被他好好地,藏在了只有他独自能体味的角落。

  毕竟,如果让人知道自己和宋思远的瓜葛,绝不会是一件好事,既然宋家人能对宋思远下手,当然会不吝对自己赶尽杀绝——而他还得帮宋思远看着,看着宋家是怎么自食其果,怎么互相残杀,他不能就这么栽了。

  “喂,你还好吧?”

  葬礼现场,只有一个人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抬起头,看着那张酷似宋思远,却又多了几分轻佻勾人的脸。

  那正是后来,故事里被他阴过不少次、又利用了不少次的某位冤大头。

  当然,彼时的宋致宁,尚且还只是一个为家中亲人过世而微红眼圈,又忍不住多嘴多舌的小青年。

  他们同岁,宋致宁大了他三个月而已。

  看了许久,洛一珩方才一笑,“没事,……三少。”

  从葬礼现场回到家,洛一珩脱下那一身繁重的黑西装,漫无目的地,他在家里游荡,吃着饭,洗完澡,孤零零地看着电视,来回摁着那几个播放着娱乐节目的频道。

  脑子里想的却是和那些欢声笑语全然无关的琐碎事。

  ——洛家太弱了。

  没有靠山的所谓表面光鲜,永远无法和单纯权力的一手遮天对抗,他很清楚。

  他得找一个人,一个能被利用的,足够强大的,一个……最好是一个……

  像宋思远一样,或者比宋思远还狠,有手段,有能力的人。

  电视的荧光投射在他脸上,照亮他分外凝重的表情。

  四周的灯却全是黑的。

  ——宋思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开灯,有时候却总是看着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因此他早也习惯了不开灯。

  习惯啊。

  不知为何,他忽而撑着下巴,漫不经心的,手指轻轻拭过眼泪。

  喉口没忍住的那声呜咽,只能随着用力擦拭眼角的动作,而不断的涌现——几乎出不来气的哽咽。

  明明是早就习惯的事,为什么这次格外孤独呢。

  那个蜷缩在沙发上就能睡着的人,这个老男人,今年才三十五岁呢,怎么就变成黑布一盖,连遗容都不能面世的、冷冰冰的尸体了呢。

  洛一珩从指缝间,看着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搞怪的女主持人演着夸张的小品,西瓜砸在她脚边,她发了疯一样拿起就啃,啃完了,不忘记面对镜头,展示自己花了妆的脸,咧开一个灿烂的笑。

  所有的观众都被逗得开怀大笑,洛一珩也笑,越是笑,头越低,腰越弯。

  到最后,近乎是把脸埋在手心。

  “宋思远……你个狗东西,什么火烧云,你死的那天,根本就没有火烧云,全是阴天。”

  你连死都死得那么悲壮,何必到死,都不愿意跟我讲一句真心话。

  他哭得喘不上来气。

  “你活着,我没机会站你身边,谁都不会觉得我够资格;你死了,我也没有资格给你抬棺,扶灵——”

  “宋思远,你说你,你怎么连到死了,都不放过我?”

  自然是没人回答的。

  他一生也很难再知道答案,他明白的。

  至于后来的故事,想必诸位也知道了,他真的找到了那个足够能力供他“借刀杀人”的“帮手”。

  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完美标杆的人,一个连穷尽完美标准的父亲也无法挑剔的人。

  聪明如洛一珩,甚至连诱饵都找好,连陷害的手段都设计了无数方案,只等着大鱼咬饵,满载收网。

  说实话,如果不是最后那一点纰漏,他前二十年从父亲那里学来的一套本事,足以把这些满足于安乐的宋家人搅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可是他心软了。

  当他面对着宋致宁那张脸,想起曾经真心对待过他的陈昭,也曾像个称职的朋友,为他出头,为他忙前忙后。

  当宋致宁啐了一口过后,仰起头,却又告诉他:“傻/逼,我没觉得你是个坏人。”

  不算是好人,至少也不是个彻彻底底的坏蛋。

  默然片刻。

  “我父亲有时候说得对,”他突然笑了笑,“他说我总是临阵一脚犹豫,又瞻前顾后,所以总会……嗯?!”

  话没说完。

  电视上突然播报的一则新闻,打断了他的似笑非笑,也让他霍然回头,目眦欲裂——

  宋氏陵园被盗。

  他脑子里警铃大作,几乎是下意识的飞速动作起来。

  割断了宋致宁的绳子,受了对方劈头盖脸的几拳头也没还手。

  洛一珩啐了口血,扭头就往外跑。

  出了名没轻没重的宋致宁,下手可一点没留力气,以至于“惨遭毒打泄愤”的他,开车时,眼前也发黑发昏,不知道用了多久,才赶到陵园门外,用自己过去向宋笙要来的通行证,一路畅通无阻,赶赴宋思远墓前。

  一片狼藉。

  仅针对他一人的墓碑,也算是稀奇。

  不比其他宋家长辈,宋思远的遗体实在难以装殓,最后索性烧成一把灰,只葬了个骨灰盒,放在那修缮华丽的墓中,显得尤其寒酸。

  冒着大雨,几乎是跌跌撞撞着扑到碑前,他低头一看,墓穴中的骨灰盒侧翻着,不出意外的可怜兮兮,竟然也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整理。

  任谁都看出来这是一个引他来跳的陷阱。

  可他依旧不管不顾探手去取,也不顾一手是泥,脏兮兮的,只想把它扶正,嘴里念叨着:“没事,宋思远,我、我帮你,我帮你,没事,没事了……”

  好不容易触及,一掰,一扯。

  那里头却轻的出乎意料,很显然,是个空盒子。

  “……?”

  “别翻了,在这里。”

  洛一珩霍然抬头。

  就此,与从墓碑后绕出的宋二小姐,不久后即将成为江太太的宋笙,撞上视线。

  女人撑着一把黑伞,怀里抱着雕刻精细的骨灰盒,一点不吝啬般递出来,递到他面前,“着急有着急的办法,但我还没有没良心到,让小三叔这么狼狈。”

  她话音平静:“那个盒子也不是假的,只是小三叔死的时候没有娶妻,本来应该是生同衾,死同穴,我按照他的遗愿和宋家的规矩,多备了一个。”

  她在伞下,妆容精致,面容温柔。

  而他在雨中,一身湿透,满是泥垢。

  洛一珩没有搭腔。

  “没事了,”他只是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干净手,一下又一下,末了,方才小心翼翼,把那骨灰盒接过,抱在怀里,细细擦去泥点,“宋思远,没事,我会处理好,没事……”

  宋笙垂眼看他。

  许久,将手中的伞遮在他头顶,自己站在了雨中。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什么情绪,倒有点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问他是谁这么大方,他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把那纸条和银行卡攥在手里,许久也没说话。

  末了,才说:“不太熟,一个……一个好人吧。”

  宋思远死的那天。

  窗外是阴天。

  车即将爆炸的当口,整个车厢是灼热的,没经历过死的人大概无法同感那种卡在车厢里无从挣扎的恐惧,更何况,还有一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反正无论怎么都是死了,他索性打着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还没变,这家伙总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么惨烈的过去,还是只要一被顺顺毛、摸摸头,就总轻易地原谅这世间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满眼的血。

  他轻轻说,贴着手机,很温柔的语气:“太阳快下山了,从我这窗户看外头,小孩儿,还有火烧云,明天应该会是个大晴天。”

  如果没有这一切的话,明天是晴天就好了,这种好天气,等一切都过去的时候,我想带你去晒晒太阳。

  我不怎么知道爱人相处的方式,但是我想,愿意和一个人手拉手去晒太阳,会不会也很浪漫呢?

  试试才知道吧。

  ……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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